8月12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首次在国家层面给出“新能源→专用线路→单一用户”直连模式的规则框架。
文件明确: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,可采用“以自发自用为主、余电上网为辅”的结算方式,并要求省级主管部门3个月内报送首批项目清单。
供给端, 直连线路相当于在电网之外新建一条“点对点”通道。国家能源局简报显示,已递交草案的省份合计新能源装机规模约占全国在运装机的三成。若首批项目全部落地,相当于为这部分装机新增一条物理消纳路径,无需挤占现有输电网容量。
需求端,欧盟公报把“可验证直连”列为绿电溯源合规路径之一。多家出口型企业在上周的线上调研纪要中表示,正在评估直连项目以满足 CBAM 填报需求。上海清算所8月9日完成的首单收益凭证,交易结构显示用户侧愿意对绿电环境溢价支付额外对价,溢价幅度落在过去12个月绿证交易区间的中位水平。
电网侧,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月报指出,7个现货连续运行省份的输配电价已含备用容量费。文件要求“合理分摊系统备用成本”,意味着电网仍可收取备用服务费,售电量减少的部分通过备用费回补,短期对电网收入结构的影响尚待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测算。
江苏、云南草案均提出“直连电价=新能源上网电价+专线折旧+合理收益”。若专线折旧按 15 年、8% 内部收益率测算,对应电价水平将低于当地电网大工业目录电价,但高于省内月度集中竞价上限,落在两者之间的历史价差带内。
8月15—20日:各省报送首批项目清单截止,清单中装机规模与专线长度将决定首批电价样本区间。8月25日:欧盟 CBAM 过渡期填报窗口开启,出口企业是否集中采购直连电量,将影响溢价需求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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